大麻 (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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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的是医学及药用部份。关于大麻植物本身,详见“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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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制的大麻花,有可见的毛状体
大麻(英语:Cannabis,或 marijuana),或称麻、大麻草,以大麻属植物,包括大麻、印度大麻等,它的雌性植物的花与毛状体经干燥制成的药物及精神药品。其主要有效的化学成份为四氢大麻酚(简称THC),而大麻亦含有超过400种化学物质,包括其他大麻素,例如大麻酚 (cannabinol,简称CBN)、大麻二酚 (cannabidiol,简称CBD)及tetrahydrocannabivarin (THCV) ,他们所产生的感官影响与四氢大麻酚(THC)所产生的精神影响有明显的差异。[1],Marijuana一字是指草药形式制成的大麻,包括成熟的雌株花,叶,及茎,而Hashish则是指大麻树脂,一种浓缩大麻的方式。[2]人类吸食大麻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三千年[3],于2004年,联合国估计约有 4.0%成年世界人口(1亿6千2百万人),每年至少使用大麻一次,而当中每年约有 0.6%的人(2千2百5十万人)每天最少使用大麻一次。[4]
在20世纪初,拥有、使用和买卖大麻制品在全球很多地方已是非法活动,其后有些国家对其继续加强监管,但现时在一些国家,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捷克共和国,荷兰,以色列和美国23个州已经可以合法使用大麻作为药用用途。[5] [6][7]
大麻对身体主要的短期影响
吸食大麻时可对人做成精神上和生理上的影响。一个人最少需要每公斤体重10微克剂量的四氢大麻酚(THC)才会有可以感受到的心理影响。[8] 除了知的主观的认知变化,情绪的变化亦值得注意。最常见的短期身体和神经系统的影响,包括增加心率,降低血压,短期和工作记忆的障碍,[9] 运动协调,和集中力。长期使用大麻的影响暂未明确。[10][11] 吸食大麻通常不会使人致死。因为大麻素中的主要活性成份四氢大麻酚(THC)的最小致死量是666 mg/kg[12],而大麻的THC只有5%。因此可知如果一个人的重量是70kg,只有在摄入0.93kg的大麻的情况下才会死亡。
美国加州诊疗所购得的一盎司装药用大麻
医学上,大麻经常被用来增进癌症、艾滋病者的食欲、减轻疼痛,亦可用来降低青光眼患者的眼压,及减轻化疗病人的恶心呕吐的症状。大麻亦具有止痛的作用。 一些独立但未被肯定的研究亦指出大麻对多发性硬化症患者以至抑郁症患者有改善的作用。人工合成的大麻素Dronabinol在美国及德国以及Cesamet在加拿大,墨西哥,美国及英国是合法的处方药物。 THC 还有减少动脉阻塞的效用。[13]。一种用大麻提取物制造的舌下喷剂Sativex在加拿大,英国和西班牙被获准用来治疗多发性硬化症。[14],[15]。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并未批准吸食大麻作任何或药用用途,主要是因为美国仍然缺乏大量高质素对大麻的科学研究。 美国目前有23个州允许为了医疗目的拥有和使用大麻,包括华盛顿特区[16][17][18]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Gonzales v. Raich及United States v. Oakland Cannabis Buyers Cooperative案的判决中,认为联邦政府有权控制及将大麻定为毒品,藏有大麻产品属于违反联邦法律。[19] 在加拿大,西班牙,荷兰和奥地利,使用大麻作为州定的药物用途合法。[21]
[编辑]致死剂量
一般认为吸食大麻很难致死。按照《默克索引》(Merck Index)第12版的小鼠半数致死量(LD50)推算,体重75公斤的人需要同时吸食21克高效大麻,吸收所有的THC才可达到这个剂量。口服的话,需要量增加到大约一磅(454克)。只有静脉注射才可能理论上致死,虽然至今没有人采用。在2004年,英国有一起被验尸官定为“大麻过量致死”的死亡,但该结论还在争议之中。
[编辑]荷兰
荷兰的“咖啡馆”(荷文是coffeeshop)不是喝咖啡的地方,而是合法的大麻购买处(但内部禁烟、只能吸食不加烟草的大麻烟,也不能饮酒)。
[编辑]古代历史
植物大麻 Cannabis sativa
人类吸食大麻的最早证据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 在今天的罗马尼亚境内一个古代墓地发掘出来的宗教用炭炉内有烧焦的大麻种子。[20]。
历史上使用大麻的以古代印度最为著名。大麻在梵文 里称为ganjika(现代印度语言称作ganja)[21]。印度传说中的毁灭之神湿婆教信徒要崇拜这种植物。古代《吠陀经》里传说的神圣致幻药物soma,有时也和大麻有关(soma一说是其他植物、菌类等)。
古代世界的斯基泰人和色雷斯人同样知道大麻。色雷斯人的巫师(kapnobatai,意为云上行者)通过燃烧大麻的花来达到灵魂出窍状态。人们猜测源于色雷斯的狄俄倪索斯狂欢仪式中也吸食大麻。
[编辑]宗教、灵学应用
大麻有在宗教、灵学的悠久应用历史。特别是在印度,几个世纪来为游荡的圣人们(sadhu)所使用。在使用大麻方面更有名的是牙买加的拉斯特法理教(Rastafari)。另有历史学家怀疑:古代犹太人、早期基督徒、早期穆斯林苏菲派都使用过大麻。另外有一个武士宗教派别“Hashshashin”(即"刺客"一词Assassin来源)其名来自大麻树脂(Hashish)。
除此以外另有很多人使用大麻是出于与具体宗教无关的灵学需要。这类使用在全球很多地方是被禁止的精神药物;但越禁止越有人用,如歌手巴布·马利所称:the more man smoke herb, the more Babylon fall[22])。 |